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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致员工医保中断需担责

发布时间:2012-05-23 09: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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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费到老死”?五问医保新规》后续

   “单位致员工医保中断需担责”

   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深圳医保缴费总体而言收费不断下调、待遇不断提升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医保在全国缴费最低、待遇最高!”昨天,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参加深圳电台“民心桥”节目与市民现场沟通表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强化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医保影响参保人连续参保,参保人损失的医保待遇由用人单位“补齐”。此外,医保中断3个月并不会导致“清零”,只会影响当年医保支付额度,并使连续缴费时间受影响,但并不影响退休后的待遇。

   1 设最低年限为体现公平

   连日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持续受到广大参保人热议和关注。黄险峰在节目一开始,首先澄清,医疗保险基金不是财政基金,也不是政府基金,而是由参保人共同缴纳的基金,只用于参保人。他强调,市民对医保政策有误解,实际上,深圳整个的医疗保险政策是收费在不断地下调,待遇在不断提升,目前深圳的整体缴费是全国最低的,深圳的整体待遇可以说是在全国最高的,因为深圳除了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待遇外,还有一个地方补充医疗。

   因此,黄险峰认为,设置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是为了进一步体现公平,避免出现有些人在年轻的时候赌自己不生病,短时间参加医保甚至不参加医保,退休以后与缴费时间长的参保人享受一样医保待遇的情况。如果将最低缴费年限设置过短,牺牲的是社会公平,导致少缴费参保人占多缴费参保人的“便宜”。

   2 医保中断当年待遇会降低

   市民毛先生表示,自己的医保中间断了3年,继续缴费时,发现年报销额度受到很大影响。他对此表示不理解。

   针对类似毛先生的情况,黄险峰表示,医保不同于商业保险,几乎是零门槛参保,制度设计上必须防范道德风险。医疗保险“断缴”后的待遇是广大参保人关注的焦点之一。按照规定,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按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确定,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满6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倍、2倍、3倍、4倍、5倍、6倍。

   医保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将影响当年的医保待遇。黄险峰说:“只要市民参加了医保,该市民下个月就能享受待遇,哪怕有病有重症有绝症,但是假如有人身体健康的时候不参保,得了大病才参保,对其本身也是有损失的,当年能够获得社保医保支付的额度比较低,只能获得社平工资一倍的额度,超过这个额度,就需要该参保人自己掏钱。”之所以这么做,黄险峰解释说,因为患病的参保人医疗费用是健康的参保人积累的钱,如果所有的人健康的时候都不参保,有病的时候才来参保,医保基金就没办法建立起来了。

   3 单位致员工医保中断需担责

   有市民反映,参加工作办理医疗保险超过6年时间,本来已经达到了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年报销额度不封顶的条件,但换工作时由于新单位没有及时为自己办理医疗保险,导致自己医保中断超过三个月,影响了年报销额度。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医保,员工发生的医疗费用应该由该用人单位‘买单’。”黄险峰说,若员工因为新单位没有参保,中间中断超过3个月,重新参保时前后缴费年限不能合并计算,只能按照新参保处理。医保关系未中断前他原本可享受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倍的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目前约30万元,但医保关系中断后他只能享受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倍的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目前约5万元。假如他因病发生了30多万元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医疗费,医保基金为他支付5万元,其余的25万元则由单位支付。

   4 非深户劳务工退休后也可享综合医保

   深圳1100万医保参保人中有900万为非深户参保人,大部分为外来劳务工。按照我市的现行政策,医保包括综合医保、住院医保、农民工医保,缴费标准不同,待遇也不同,其中综合医保的待遇最高。目前户籍人员参加综合医保的,退休以后享受综合医保待遇,非户籍人员退休以后享受住院医保待遇。

   “修订后的医保办法有一个新亮点,提高了在深退休劳务工医保待遇,符合条件的劳务工在深退休后也可享受综合医保待遇。”黄险峰说。具体的规定是:退休后可停止缴费(即缴费年限达25年)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中,参保人参加综合式医疗保险满15年的,停止缴费后可继续享受综合式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参加综合式医疗保险不满15年的,停止缴费后可享受统筹式医疗保险待遇(即目前的住院医保待遇);其也可继续缴纳综合式医疗保险费享受综合式医疗保险待遇,并在缴纳综合式医疗保险费满15年后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综合式医疗保险待遇。黄险峰举例说:“如1名外来劳务工参加了15年的综合医保,又参加了10年的劳务工医保,那么他在深圳退休之后,可不缴费享受综合式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本次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的一些新变化还有:农民工医保参保人门诊统筹年度支付最高限额由每人800元提高到1000元;参保人到社区看病“打七折”的范围扩大到药品以及诊疗项目;在内地未参保的随迁入户老人在深参加医疗保险,从原来的必须一次性缴纳18年的参保费,变为可按月缴费参保。

   5 非从业居民参保维持现行政策

   5月20日,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翟玉娟曾表示,非从业人员要终生缴纳医疗保险的政策不合理。“当时大家在退休之前缴费的比例是一样的,而且缴费金额本身对非从业居民来说压力比较大。但为何职工是单位缴,我是个人缴,而缴够25年后,非从业居民还要继续终身缴费?”

   对此,黄险峰解释说,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达到退休年限且医保缴费年限达到25年后,可领取退休金且不用再缴纳医保。而我国实施居民医保要晚于在职职工保险,就深圳来说,从2008年才统一将居民医保纳入社保范畴中来。当时国家设计居民医保制度的时候,没有考虑到缴费年限的问题,加上现在还在试验实施阶段,因此居民医保的制度目前不会有大的调整。

   黄险峰说,居民医保和企业职工医保不同,职工医保强调的是强制性,而居民医保取决于自己意愿,且居民参保财政每年均有补贴。若在参保期间既享受国家财政补贴,达到一定年限后又可不用缴费,相当于享受了双重优惠政策。至于今后其是否能像职工参保人一样缴费到一定年限就不用再交了,还取决于国家如何制定政策。

   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解读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

   单位不缴医保须支付医疗费

   核心提示

   ●设置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是因为如果将最低缴费年限设置过短,牺牲的是社会公平,导致少缴费参保人占多缴费参保人的“便宜”;

   ●修订后的医保办法有一个新亮点,提高了在深退休劳务工医保待遇,符合条件的劳务工在深退休后,也可享受综合医保待遇;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在此期间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予以支付;

   ●哪怕有病甚至有绝症,也可以马上参保马上享受待遇,但是当年能获得的最高支付限额要比长期参保的人要低。

   深圳新闻网讯 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医保处处长沈华亮昨天在深圳电台先锋898“深圳事大家议”,就正在征求意见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与参保人进行交流。修订后的医保办法强化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医保的,在此期间员工医疗费由单位按规定“买单”,影响参保人连续参保年限的,参保人损失的医保待遇由用人单位“补齐”。

   医保基金不是财政基金

   医疗保险办法修订最近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澄清了社会上的一些误区。他说,首先要明确的是医保基金“是参保人的钱不是财政基金”。“有些市民认为‘医保基金是财政基金,对于退休后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设立了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参保人要多掏钱了’。这是一个误区,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不是全民福利,而是采取社会保险的模式,这种模式的前提是:要享受待遇就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保基金不是政府财政基金,而是参保人缴纳的钱,来自参保人,也只给参保人使用。”

   因此,设置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是为了进一步体现公平,避免出现有些人在年轻的时候赌自己不生病,短时间参加医保甚至不参加医保,退休以后与缴费时间长的参保人享受一样医保待遇的情况。通俗地说,这种利益之间的博弈不是政府与个人的博弈,而是参保人之间的博弈。如果将最低缴费年限设置过短,牺牲的是社会公平,导致少缴费参保人占多缴费参保人的“便宜”。

   25年医保费个人最低仅缴1200元

   设立25年的医疗保险缴费最低年限,一般参保人能否承受得起?黄险峰算了一笔账,以农民工医保为例,按照目前的缴费标准,一名农民工参加25年的农民工保,25年的总缴交费用是3600元,其中单位缴交2400元,个人缴交1200元;以住院医保为例,按照目前的缴费标准,一名参保人25年的总缴交费用约为1万元,其中单位缴交约8000元,个人缴交约2000元;如果参保人退休后没有达到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需要继续缴费的,按照目前的缴费标准,参加住院医保的,每月的缴费约为36元。参加综合医保的,缴费中的70%进入个人账户。“应该说,这样的缴费标准,大部分参保人是有能力缴纳的。而对于失业人员、低保人员,都会有相应的补贴办法,帮助他们参保。”

   在深退休劳务工医保待遇提高

   深圳1100万医保参保人中有约900万为非深户参保人,大部分为外来劳务工。按照我市的现行政策,医保包括综合医保、住院医保、农民工医保,缴费标准不同,待遇也不同,其中综合医保的待遇最高。

   目前户籍人员参加综合医保的,退休以后享受综合医保待遇,非户籍人员退休以后享受住院医保待遇。

   “修订后的医保办法有一个新亮点,提高了在深退休劳务工医保待遇,符合条件的劳务工在深退休后,也可享受综合医保待遇。”黄险峰说。具体的规定是:退休后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中,参保人参加综合式医疗保险满15年的,停止缴费后可继续享受综合式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参加综合式医疗保险不满15年的,停止缴费后可享受统筹式医疗保险待遇(即目前的住院医保待遇);其也可继续缴纳综合式医疗保险费享受综合式医疗保险待遇,并在缴纳综合式医疗保险费满15年后,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综合式医疗保险待遇。“比如1名外来劳务工参加了15年的综合医保,又参加了10年的劳务工医保,那么他在深圳退休之后,可不缴费享受综合式医疗保险待遇。”

   有病时也可新参保但待遇要降低

   医疗保险“断缴”后的待遇是广大参保人关注的焦点之一。按照规定,每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按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确定,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满6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倍、2倍、3倍、4倍、5倍、6倍。医保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将影响当年的医保待遇。

   有人对3个月的参保中断处理提出质疑。对此,黄险峰解释说:“医保政策是只要你参加了医保,下个月就能享受待遇,哪怕有病甚至有绝症,也可以马上参保马上享受待遇,但是当年能获得的最高支付限额要比长期参保的人要低。为什么?因为有病参保人的医疗费,用的是健康参保人积累的钱,如果所有的人健康的时候都不参保,有病的时候才来参保,医保基金就没办法建立起来了。”

   单位不为员工缴医保要承担医疗费

   修订后的医保办法强化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在此期间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予以支付;影响参保人连续参保年限、导致其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损失部分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予以支付。

   黄险峰举例说,比如一名参保人已经连续参加医保6年以上,换了一家新的工作单位,新单位没有及时为他缴交医疗保险,导致他医保关系中断3个月以上。医保关系未中断前,他可享受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倍的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目前约30万元,但医保关系中断后,他只能享受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倍的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目前约5万元。假如他因病发生了30多万元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医疗费,医保基金为他支付5万元,其余的25万元则由单位支付。

   此外,本次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的一些新变化还有:农民工医保参保人门诊统筹年度支付最高限额,由每人800元提高到1000元;参保人到社区看病“打七折”的范围,扩大到药品以及诊疗项目;在内地未参保的随迁入户老人在深参加医疗保险,从原来的必须一次性缴纳18年的参保费,变为可按月缴费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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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局发言人做客电台解读医保新规

   医保中断缴费年限不清零

   深圳新闻网讯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做客深圳电台大家议节目,解读大家关注的深圳医保办法修订稿。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医保中断缴费年限不会清零。

   昨日有听众打电话询问,他交了13年医保,后来失业断交了,现在又参加工作缴了3年,待遇会怎么样?黄险峰表示,中断医保缴费,以前的缴费年限还在,可以累计,退休时都是一起计算的,但是,因为中断缴费,其连续缴费年限则要重新计算,会影响到参保人当年的医保待遇,医保当年最高支付额会比连续参保的人少。黄险峰说,按深圳医保规定,缴费满6年的,医保支付额度是不封顶的,即使生大病花掉100万元,医保基金照付。但是,设若一名员工在原单位参加了6年医保,后去了新单位,新单位未及时为其续缴医保,中断3个月后再来参保,此时若该员工突然生大病了,花费30万元,他只能报销社平工资的一倍即5万元,剩下的25万元单位要担责。

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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