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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大学生就业

发布时间:2013-11-15 08: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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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陕西省在实现了大学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任务基础上,早安排、早部署,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就业市场开拓,有针对性地为2014年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准备。

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预计31万人,加上历年沉淀,需要就业的大学生达35万多人,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初就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七大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省委组织部、人社厅、教育厅、团省委和省妇联等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在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援助、促进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等方面提出新政策和工作措施;在安排省级就业专项资金时不断向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倾斜。

省教育厅从去年9月开始就做了一系列调研,并结合新的就业特点提出七条措施。

一是把2014年作为“落实年”,确保2014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积极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各项就业项目。包括“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部属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中小学任教”、“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大学生征兵入伍工作”等。并动员高校开拓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就业渠道,引导毕业生积极到生产和服务一线就业。三是深入推进毕业生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建立聘用企业家和创业成功人士担任创业导师、学校专职教师到用人单位挂职锻炼双向交流的有效机制,推进“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四是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为学生提供个性化辅导,并落实就业指导专职教师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系列的政策。五是完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争取公共就业资金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投入。六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建立帮扶台账,提供至少“一次个体咨询、一次技能培训、一次求职补贴”。七是深化高等教育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超前部署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所需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工作,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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