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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推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可享多项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3-12-16 09: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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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提高本地农村劳动力用工率,促进农民增收,贵阳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明确: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不仅可以享受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资金,还可将家庭住所、租借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意见》总目标指出,贵阳市每年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的60%实现贵阳市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和支持5000名农村劳动力创业,其中吸引2500人返乡创业,重点扶持创业农民小老板不少于200户。到2020年,农村劳动力创业人数将达到6万人。

“为达到总目标,我们鼓励重点工作项目优先使用本地农村劳动力。“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解释说,即鼓励市内重点工程优先安排使用本地农村劳动力,对被评为贵阳市劳动保障A级诚信企业、非公有制劳动关系和谐诚信企业的,或连续三年无违反劳动用工管理规定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在两年有效期内,承建政府工程和重点项目,承诺吸纳使用30%以上本地劳动力的,免缴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

为加大对贵阳市农民返乡创业扶持力度,《意见》明确,将农民返乡创业专项帮扶工作资金由原来的3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该市自主创业的农村劳动力,可申请享受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资金以及每月300元的创业场租补贴(最长不超过一年)。同时,农村劳动力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自主创业的,凭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经认定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帮助创业。而农村劳动力创办个体和微型企业,可申请10万元额度的小额担保贷款。

贵阳市还允许农村劳动力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村劳动力,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后,可实行6个月试营业。试营业期间可以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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