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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灵活就业者缴费分三档

发布时间:2013-12-25 09:00:19

点击数:77408 次

2014年度青岛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本次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各类参保单位,涉及约212万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的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月15日,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20日。

[参保单位] 可选四种方式申报

参保单位申报2014年度缴费基数有 “在线申报”、“邮箱申报”、“自助申报”、“诚信企业申报”四种方式,其中重点推行“在线申报”和“邮箱申报”。参保单位缴费人数在20人及以内的,可采取“在线申报”方式;20人以上的,可采取“邮箱申报”方式,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可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的自助服务设备进行“自助申报”。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的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月15日,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完成。

[灵活就业者] 缴费基数分为三档

201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仍然分为三个比例档次,分别为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需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档次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于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20日期间集中申报。其中,在市内三区参保的,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交通银行社会保险代扣代缴经办网点办理申报事项;在其他区市参保的,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事项。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20日,未申报2014年度缴费基数的,继续沿用原比例档次。

[参保人员] 认真核对申报数据

依法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应尽的义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提醒,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采取公示制度,增加缴费透明度,防止因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影响职工待遇问题的发生。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计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基础数据,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广大参保人员,一定要认真核对本人的申报数据,发现与实际不符的,应及时向单位人事或劳工等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对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以及经审核发现问题的参保单位,将由社会保险稽核部门按规定进行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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