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政策法规

首页

安徽出台城乡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9-12 11:36:08

点击数:78849 次

为推进城乡居保业务档案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强化监督指导,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日前,安徽省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试行办法。

《办法》按照“谁经办、谁收集、谁整理”的原则,规定了档案管理员的配备标准,明确了业务经办人员、档案管理员的工作职责,设定了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的建设标准,制定了详细的业务档案整理流程,强化了业务档案的利用服务功能。

该《办法》的出台,将全面提升安徽省城乡居保业务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城乡居保业务档案在“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方面的基础作用。

更多相关

统筹培训资源 就业同工同酬 享住房公积金 《家政工人公约》正式生效 强调家政工人享有同等劳工权益 宁波推出多项新政 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就业歧视呼唤公益诉讼发力 按家庭征个税并非不可行

返回顶部

首页 - 登陆 - 注册